綠色資產證券化發展如何影響能源綠色發展?
來源: 時間:2016-03-09
發展綠色產業,是推動供給側改革的重要一環,綠色產品、綠色環境、綠色能源也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發展綠色產業是調整供給結構的重要步驟。
“綠色”發展除政策支持外,尚需大量投資。就國內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計未來五年中,中國綠色產業的年投資需求在2萬億人民幣以上,而財政資源只能滿足10%-15%的投資需求。因此,建立我國的綠色金融體系,特別是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是支持國家“綠色發展”戰略、踐行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措施。
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概況
以污水處理、垃圾回收、太陽能發電等行業為代表的綠色產業,具有現金流穩定、波定性小、可預測期限長的特點,恰恰符合資產證券化對于基礎資產現金流的要求,非常適宜于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也受到了業界的廣泛關注,被證券行業視為下一個重點發展方向。
企業資產證券化自2005年啟動后,第一單綠色概念資產證券化為2006年6月經證監會批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的“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其后南京城建于2011年發行了第二期綠色資產證券化,共募集資金20.51億元,兩只產品均以污水處理收費收益權打包證券化的運作模式引入社會資金,支持污水處理行業發展。2015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積極研究并創新綠色金融的發展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生態良好的相關企業和項目,又陸續推出了一批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在推動綠色金融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2015年以來共有6單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在交易所市場成功發行。“嘉實節能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和“泰達環保垃圾焚燒發電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分別于2015年10月和12月在上交所、深交所成功發行。上述2個專項計劃的基礎資產均為經營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業務而享有的特定期間內實現的電力銷售收入及所對應的收益權。
其中嘉實節能1號計劃的原始權益人是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下屬公司,募集資金規模6.8億元。該計劃是國內首單央企環保領域資產證券化產品,開辟了央企綠色資產證券化的先河。計劃原始權益人母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是我國節能環保領域領先企業,在節能、固廢處理、煙氣處理與重金屬治理、土壤修復、水處理、光伏發電、節能環保新材料等領域的規模與實力均居領先地位。
“平安凱迪電力上網收費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和“平銀凱迪電力上網收費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二期)”分別于2015年6月和2015年11月在深交所成功發行,共計募集資金33.22億元。兩期專項計劃均以凱迪電力從事生物質發電業務而享有的電費收入所對應的電力上網收費權為基礎資產,通過證券化融資方式盤活資金,拓寬生物質新能源行業融資渠道。
“龍橋集團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于2015年8月在深交所成功發行,基礎資產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回購債權,募集資金10.5億元。其中優先級證券評級為AA+,發行利率區間為5.8%-6.5%。
此外,2016年1月深能南京電力上網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在深交所發行,發行規模10億元。
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助力經濟綠色與供給側改革
資產證券化以未來的現金流作為基礎資產進行結構化融資,不依賴于原始權益人的整體資質,是更加高效、靈活和精準的資源配置方式。通過大力發展綠色資產證券化推動經濟綠色發展有以下優勢:
第一,融資模式便利,易被市場接受。平安凱迪電力項目管理人平安證券相關人員介紹,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最大的優勢是效率高。相比于信貸融資,資本市場對于新興行業、新型業態更易接受。凱迪電力擬在全國建設100余個生物質發電廠,由于生物質發電屬于新興行業,商業銀行限制多,批貸難。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較快獲得資本市場投資者認可,迅速籌集建設資金,并且易于復制,適合作為長期融資渠道。
第二,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直接融資渠道。相比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發行人和投資人之間直接發生的融資行為,募集資金的數量和期限由資產質量和市場決定。對于優質的環保項目,證券化產品能夠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根據嘉實基金ABS業務負責人王藝軍介紹,嘉實節能1號證券化項目發行利率僅有4.26%-5.07%,計劃存續期4.5年,低于同期限銀行信貸標準8bp-89bp。其他綠色證券化產品也均低于同期銀行信貸成本,目前公司已在籌備第二期產品,擬于近期發行。
第三,有助于提高綠色產業投資有效性和精準性。提高投資有效性和精準性是供給測改革的關鍵點。從資金使用的角度看,由于資產證券化本身對應確定的資產,并且需要對相關基礎資產進行詳細的信息披露,因此通過證券化方式融資更有利于通過社會化監督手段,從源頭確保資金使用到指定綠色項目,大大提高投資有效性和精準性。
第四,降低融資門檻,便利環保行業中小企業融資。中山證券ABS團隊介紹,環境保護等行業普遍存在投資大、回收周期長的特點,而中小企業受制于其資本實力及融資能力導致業務難以開展。資產證券化屬于結構化融資方式,以基礎資產的現金流而非企業整體資信水平為基礎進行融資,因此可以通過優先/次級結構安排、超額抵押、利差賬戶、流動性支持等方式為產品提供增信,對于中小企業也能提供有效的融資支持,有助于綠色產業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化解了環保項目期限長、投入大等風險。
進一步推進綠色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有關建議
由于綠色資產證券化處于發展初期,未來發展前景很大,同時在市場條件、配套措施等多方面還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融資人與市場中介也提出了較多建議,包括:
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環境綜合整治、三廢處理、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中,環境綜合整治、三廢處理等行業從經營業態上更偏重于公益性質,適合財政資金支持,中山證券固定收益負責人黃毅建議,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重點支持再生資源、清潔能源等行業,為相關行業提供持續的建設、運營資金。
目前已經公布的PPP項目中,有相當部分涉及綠色產業。由于綠色產業回報周期長等相關問題,社會資本普遍積極性不足。因此,對于存量的綠色PPP項目,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將未來的現金流提前變現,加快投資人的資金回收周期,便于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綠色產業。
綠色金融在國內是個新事物,目前比較缺乏合格的綠色專業機構投資者和中介機構。上交所ABS團隊負責人表示,建議不斷培育市場形成綠色投資理念,引導成立綠色投資基金和綠色中介機構,完善綠色金融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規范,為下一步綠色金融發展打好堅實基礎。
此外,嘉實基金王藝軍表示,在市場發展初期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資產證券化稅收體系,按照稅收中性原則給予證券化相關環節稅收優惠,同時對于專業的綠色投資機構以稅收優惠或者貼息補償,鼓勵證券投資基金、養老金、保險機構等長期資金投資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盡快形成綠色投融資的市場環境。